为了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规定,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市本级监督抽查专项经费预算,完成了2015年第四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,现将结果公布。企业排名不分先后。
本次共对22种195家企业199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,产品分别是汽(柴)油、羽绒服、西服、大衣、西裤、衬衫、保暖内衣、工业和商用电热加工设备、潜水电泵、电热毯、内墙腻子、家用厨房设备(厨柜)、沙发、绝热用模塑/挤塑聚苯板乙烯泡沫塑料、办公椅、橡胶密封制品、塑料购物袋、农业轮胎、电磁灶、制动软管、水泥、混凝土防冻剂。 2015年汽、柴油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。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。 依据GB 17930-2013《车用汽油》,GB 19147-2013《车用柴油》标准,对研究法辛烷值、溶剂洗胶质、铜片腐蚀、博士试验、馏程、机械杂质及水分、水溶性酸或碱、铅含量、硫含量、闪点(闭口)、凝点、水分、机械杂质、运动粘度、灰分、酸度、冷滤点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%。 依据CCGF102.9-2015《羽绒服装》,对纤维含量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绒子含量、含绒量、耗氧量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 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。我局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开始了后处理工作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西服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,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。 依据CCGF 102.4-2015《西服、大衣》,对纤维含量、甲醛含量、 值、pH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洗色牢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大衣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,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。 依据CCGF 102.4-2015《西服、大衣》,对纤维含量、甲醛含量、 值、pH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洗色牢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西裤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,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。 依据CCGF 102.4-2015《西服、大衣》,对纤维含量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洗色牢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衬衫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.8%。 依据CCGF 102.7-2015《衬衫》,对纤维含量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 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、耐水色牢度、耐汗渍色牢度。我局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开始了后处理工作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保暖内衣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,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。 依据CCGF 102.6-2015《内衣》,对纤维含量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保温率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工业和商用电热加工设备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。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.7%。 依据GB 4706.1-200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》、GB 4706.34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、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》等标准,对标志和说明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非正常工作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、机械强度、结构、内部布线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接地措施、螺钉和连接、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 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标志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、接地措施。我局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开始了后处理工作。具体抽查结果如下: 2015年潜水电泵、电热毯、内墙腻子、家用厨房设备(厨柜)、沙发、办公椅、绝热用模塑/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于明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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